反对“价值”的思并不主张人们认为是“价值”的一切东西——“文化”“艺术”“科学”“人的尊严”“世界”与“上帝”——都是无价值的。倒是现在终于需要来明见正是把一种东西标明为“价值”这回事从如此被评价值的东西身上把它的尊严剥夺了。这意思是说:通过把一种东西评为价值这回事,被评价值的东西只被容许作为为评价人而设的对象。但一种东西在其存在中所是的情形,并不罄于它是对象这回事中,如果这种对象性有价值的性质的话,那就完全没有罄于此中。一切评价之事,即便是积极地评价,也是一种主观化。一切评价都不让存在者存在,而是评价行为只让存在者作它的行为的对象。要证明价值的客观性的这种特别的努力并不知道它自己在做什么。如果人们再把“上帝”宣告为“最高价值”,那么这是贬低上帝的本质。在评价行为中的思在此与在别处都是在相形之下能设想到的最大的亵渎神明之事。因此,反对价值的思,其意思并不是说要为存在者的无价值与虚无而鸣鼓,而是说:反对把存在者主观化为单纯对象而要把存在的真理的澄明带到思的面前。
把“在世”指出来作为人道的人的人道的基本特点,这并非主张人只是基督教所了解的意义之下的一个“有世界性的”东西,既不信上帝而又完全与“超绝者”割断联系。人们根据这句话所想的却是可以更明白地被称为超绝者的东西。超绝者是超感性的存在者。超感性的存在者被人们认为是一切存在者的第一原因这一意义之下的最高存在者。上帝被设想为这个第一原因。在“在世”这个名称中的“世”却绝不意味着尘世的存在者以别于天国的存在者,也不意味着“世俗的东西”以别于“教会的东西”。“世”在“在世”这个规定中的意思根本不是一个存在者,也不是一个存在者的范围,而是存在的敞开状态。只要人是生存着的人的话,人就存在而且就是人。这个人站到存在的敞开状态中去,而存在就作为此种敞开状态自己存在,这个存在又作为抛已为自己把人的本质抛到“烦”中去了。人就这样子被抛而处“在”存在的敞开状态中。“世”就是存在的澄明,人就是从其被抛的本质来处于其中。“在世”指称展望着恬然澄明的度时的生存的本质,而生存就从此度来成其本质。从生存方面想过来,“世”就以一定的方式在生存的范围之内而且就生存说来恰恰是彼岸的东西。人从来没有首先在世界的此岸是人而作为一个“主体”,无论这个主体是被认为“我”也罢或者作为“我们”也罢。这个人也从来没有才是而且只是主体,这个主体固然总是同时也和客体有关系,但这个人从来没有才是而且只是其本质寄于主客关系中的这样的主体。人倒是先行于在其本质中生存到存在的敞开状态中去,而这样敞开的东西才照明了这个“之间”,在此“之间”中主对客的“关系”才能“存在”。